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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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集体户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经与保定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协商,6月12日至15日将集中为集体户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届时,凡属河北大学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到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超出集中办理时间的,除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考取其他院校或科研院所研究生的,可凭《录取通知书》于8月23日至24日将户口迁至目标院校或科研院所。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安全工作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