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18 浏览次数:
经与保定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协商,自6月13日起(节假日除外)开始为集体户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届时,凡属河北大学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到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未领到《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可凭《身份证》将户口迁回原籍;考取其他院校或科研院所研究生的,可凭《录取通知书》于8月23日至24日将户口迁至目标院校。
河北大学安全工作处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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