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次数:
本部办理居住证明的在校生:
1、从即日起,本部需办理居住证明的学生,持齐备材料到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北院临街楼二单元二楼222房间)张老师处登记,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派出所方可办理;
2、之前已经盖章、材料已经准备完备的同学,请持齐备材料到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北院临街楼二单元二楼222房间)张老师处登记,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派出所方可办理。
河北大学安全工作处
2016年12月30日
上一条:安全工作处关于工勤特岗选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关于给处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提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