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河北大学校园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校内举行讲座、报告会、文化娱乐等活动,组织单位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批准。规模在1000人以内的集体活动,组织单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提交《河北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表》,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其中20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还应提交集体活动安全预案。
校园活动如需悬挂宣传条幅,须先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核条幅内容,无条幅布设需求的活动,直接向安全工作处申请审批;审批表一式两份,活动组织单位、对应校区安全工作处治安科各存档一份,手续办结后,活动举办期间,活动主办单位工作人员需携带《审批表》以备查验。
各校区审批受理点位如下:
1. 五四路校区:北院门口治安科;
2. 七一路校区:B1-102室;
3. 裕华路校区:行政楼 106 室安全保卫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