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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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16:50

校内各单位: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和学校对防汛工作的部署,为做好2025年防汛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将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成立防汛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根据汛情变化及工作需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防汛要求对所属房屋、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地下室、实验室、配电室、水电管网、留宿学生公寓以及楼宇一层、在建工地、临时建筑等重点部位,建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防汛各项措施,严防溺水、触电等灾害事故发生。

三、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各单位要提前落实防汛人员和物资保障。务必确保汛情、险情发生时,人员迅速响应、物资及时到位。后勤部门提前将防汛抢险装备、物资储备到位,做好发放工作。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到所在校区指定地点领取防汛物资(五四路校区:13780226590,七一路校区:13343021981,裕华路校区:13513223633)。

四、做好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防汛度汛、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师生雷雨时关门闭窗,不进行户外活动,注意防汛防雷安全,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助的能力。如遇汛情,应立即上报学校,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迅速关闭电源(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援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五、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和传达防汛指令和信息。学校将对各单位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须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有重大汛情、险情出现应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各校区24小时报汛电话:五四路校区:5079370,七一路校区:5073110,裕华路校区:5075616。

六、完善防汛工作预案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在发生汛情后,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单位请于7月8日前确定本单位防汛工作小组、防汛突击队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制定防汛工作预案,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扫描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hqglc@hbu.edu.cn,联系电话5079370。

河北大学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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