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开展校园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行清理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根据电动自行车挂牌管理相关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减少存量、严控增量、逐步取消”的原则,学校将于2027年9月取消学生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权限。请各学院督促本院学生于9月30日前自行将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驶离校园,并向2026级新生做好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二、集中清理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
安全工作部将于10月8日至10月31日对校园内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清理后的车辆将集中停放于指定位置。集中清理期间,车主可凭借有效证件在辅导员带领下到本校区治安科认领车辆并签订承诺书后,自行驶离校园。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中心)要高度重视,通过主题班会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学生知晓相关规定,并督促学生遵照执行。
(二)集中清理后,安全工作部将常态化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入校、停放的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持续开展检查清理工作。
联系方式:
五四路校区治安科地址:正北门东侧治安科,联系电话:5079518。
七一路校区治安科地址:B3-108,联系电话:5073333。
安全工作部
学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