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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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一轮工勤特岗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和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工勤特岗选聘,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安保队伍结构、激发工勤队伍活力,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共设置工勤特岗4个,选聘完成后,工作岗位由安全工作部统一调配,其主要职责为:

(一)协助科长处理日常事务;

(二)协助科长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内部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期

工勤特岗每届聘期为五年。

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竞聘工勤特岗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政治信仰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热爱安全工作,具有担当奉献,作风正派,廉洁干净,办事公道,团结同志,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强。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安全工作部在职在编工勤人员,中共党员,年龄55周岁(截至2026年9月1日)以下。

(三)具有安全工作部一线科室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工作。

(六)全局意识强,服从全部统一安排。

五、选聘流程

符合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的教职工于9月15日前到安全工作部综合管理科229室报名并提交岗位申请表(见附件),由安全工作部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在安全工作部网页公示三天且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六、考核办法

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经安全工作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予以解聘:

1、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或因个人失职使工作造成较大失误和损失的;

2、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有违纪违规问题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安全工作部工勤特岗岗位申请表

安全工作部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