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和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工勤特岗选聘,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安保队伍结构、激发工勤队伍活力,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共设置工勤特岗4个,选聘完成后,工作岗位由安全工作部统一调配,其主要职责为:
(一)协助科长处理日常事务;
(二)协助科长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内部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期
工勤特岗每届聘期为五年。
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竞聘工勤特岗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政治信仰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热爱安全工作,具有担当奉献,作风正派,廉洁干净,办事公道,团结同志,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强。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安全工作部在职在编工勤人员,中共党员,年龄55周岁(截至2026年9月1日)以下。
(三)具有安全工作部一线科室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工作。
(六)全局意识强,服从全部统一安排。
五、选聘流程
符合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的教职工于9月15日前到安全工作部综合管理科229室报名并提交岗位申请表(见附件),由安全工作部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在安全工作部网页公示三天且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六、考核办法
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经安全工作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予以解聘:
1、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或因个人失职使工作造成较大失误和损失的;
2、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有违纪违规问题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安全工作部工勤特岗岗位申请表
安全工作部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