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5

为了解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根据《河北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7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被评教师为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线上课程的教师。参评学生为本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全体学生。

二、评教时间

2020615日~2020623

为保证评教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次评教继续采用各年级分段评教的方式进行,具体评教时间安排为:

评教时间段

评教学生

2020.6.15——2020.6.17

2019级

2020.6.18——2020.6.20

2018级

2020.6.21——2020.6.23

2017、2016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