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根据《河北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7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被评教师为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线上课程的教师。参评学生为本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全体学生。
二、评教时间
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
为保证评教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次评教继续采用各年级分段评教的方式进行,具体评教时间安排为:
评教时间段
| 评教学生
|
2020.6.15——2020.6.17
| 2019级
|
2020.6.18——2020.6.20
| 2018级
|
2020.6.21——2020.6.23
| 2017、2016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