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科专业所在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工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地点
检查安排在第7周(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具体安排见《2025-2026学年秋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完成情况专项检查一览》(见附件)。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所列的17个工科专业(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与重点
1.核查:评价过程与方法的规范性
主要包括:课程目标的设定、考核方式(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的类型与比例分配是否与大纲一致;是否按照学校要求,综合采用了定量评价(基于考核成绩)和定性评价(基于调查问卷)至少两种方法;定量计算中,各考核环节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权重设定是否合理,计算过程是否有误。
2.审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的完整性与质量
主要包括:报告内容是否包含模板要求的所有核心模块(评价样本信息、课程目标、指标点支撑关系、评价标准、评价依据、上一轮评价结果分析及改进措施、本轮定量/定性评价过程与数据、本轮结果分析、本次提出的持续改进措施等);报告中的数据计算(如得分比、达成度)是否准确;对评价结果的分析是否深入,是仅简单罗列数据,还是结合教学实际对达成情况、分数分布、薄弱环节进行了归因分析。
3.验证: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与充分性
要求提供能完整还原评价过程的原始支撑材料,包括担不限于:用于定量评价的考核材料的平时成绩记录、实验报告、作业、期末试卷(含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材料及用于定性评价的调查材料的调查问卷的原始设计、发放与回收记录、统计分析结果。为确保每项数据都有据可查,检查组将对支撑材料中的数据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中引用的数据是否一一对应进行验证。
4.评估:“评价-改进”闭环机制的运行效果
检查重点包括: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有无确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存在问题是否已得到改善等。
四、检查方式与流程
专项检查由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牵头,成立由河北大学专业认证委员会专家、校级督学组成的检查组,到各相关学院开展实地检查。具体流程如下:
1.专业自查并备好待查资料
各专业须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查,提前一周将本专业所有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电子版及支撑材料进行汇总和归档,确保相关材料可即时调取。
2.学校下达抽查课程清单
本次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检查组将从各专业2025-2026学年秋学期的开课清单中随机抽取3-5门课程检查,被抽查的课程清单于检查前3天在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群发布。
3.专家组开展实地检查
专家组按照具体安排到各学院开展检查,现场审阅《课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查阅相关支撑材料。检查期间,学院要安排专人回答专家疑问。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研教促中心。
联系人:马宁华 联系电话:0312-5079018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6年3月24日